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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责

(一)开展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、法规和战略调研,为政府发展绿色产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;同时,开展绿色产业结构与发展方向的研究,为会员企业提供相关事项的咨询服务。

(二)做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与桥梁,宣传国家有关绿色产业的政策、法规,及时反馈企业的诉求;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,通过开展绿色认证与评比,引导本市绿色产业积极参与绿色创建,培育绿色品牌,加强行业自治和自律,并协助会员有效地参与绿色产业的市场拓展。

(三)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协作活动,促进绿色资源整合与绿色产业的发展;搭建绿色文化的传播与交流平台,大力弘扬绿色文化;整合各方资源与力量,积极发起组织有关绿色事业的社会公益活动。

(四)协助会员企业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,促进绿色技术的转化、应用与推广,促进会员企业的技术与产品迅速产业化、市场化。

(五)承接政府与企业有关项目的课题研究、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;接受政府与企业的委托,组织参与绿色产业项目的评审与验收。

(六)编辑出版内部刊物,建立绿促会网站,大力宣传绿色产业对人类社会的积极贡献;倡导绿色生活,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设绿色生态文明社会。

(七)促进会员企业合法经营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探讨环保维权方式方法,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立法事项。

(八)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表彰和奖励在绿色产业和绿色事业实践中的突出贡献者。

 (九)开展团体标准建设活动,积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,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,有效推广绿色技术成果。

(十)开展会员培训服务,满足会员生产经营管理的现实需要,提升会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。

(十一)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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